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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esly 2008-10-9 03:34 PM

政府諮詢淫褻及不雅法例

政府今日展開首輪就淫褻及不雅物品法例的諮詢工作,政府稱沒有既定立場,希望就7方面聽取市面的意見。

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蘇錦樑表示,政府由今日至明年1月31日,展開就《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》的公眾諮詢工作。當首輪諮詢工作完結後,政府會整理及分析意見,然後提出改善建議。

蘇錦樑表示,一方面希望保障資訊流通及言論自由,但亦要取得平衡,保護青少年。政府希望就7個方面諮詢意見,

第一是淫褻及不雅的法律定義,除暴力、腐化及可厭等,需有更清晰的定義。

第二,是審裁機制,由於現時淫審處是司法機構,外國是直接由法院決定,而這機構是否可為行政機構。

第三,評級制度,本港現時分為三級制度,第一級為非不雅非淫褻,第二級為不雅,第三級為淫褻,第二級的不雅是否要更細分。

第四,新媒體的監管,是否要鼓勵互聯網供應商與用戶訂立更嚴的協議。

第五,現時執法工作由影視處、警方及海關執行,影視處是否要管理電子遊戲。

第六,刑罰是否具阻嚇力。

第七,就是公眾宣傳及教育。

[b][color=red]Lesly:[/color][/b]政府的陰謀正在開始!

政府想以沒有二十三條名義的公安條例,以最具厭惡性的淫褻及不雅“孌童”作為切入點,逐步漸進的手法各個擊破,實行壓制言論、資訊自由了。

我個人覺得當前的特區政府官員們絕對沒有這種智慧,這主意必定來自某處(雞吃放光蟲-心知肚明)。

可是特區政府官員卻連推銷的資格都沒有,其所謂的“諮詢”,幼稚及可笑。

網友們不妨討論,特區政府想以怎樣的“金盾工程”來禁止市民的言論自由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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